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文号:青教通字〔2021〕4号 发布日期:2021-01-15
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在青各高等职业学校,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技工院校:
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是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法定职责。职业院校面向全体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既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职业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能力,是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教育部、山东省《关于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现就在我市职业院校中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主阵地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广泛开展社会培训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以健全政行企校多方协同的培训机制为突破口,增强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的主动性,调动参训人员积极性,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及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加快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社会培训理念更加先进,培训层次更加完善,培训课程资源更加丰富。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基本建立,培训能力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年开展社会培训人数与在校生人数比例达到1:1。职业院校成为开展职业培训的主阵地。培养一大批能够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双师型”教师,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75%。
二、聚焦关键领域,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赋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面向企业职工大力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方式,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提升。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组织、大型企业组建职工培训集团,共建职工培训基地,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共同开展补贴性培训、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
(二)聚焦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进城务工农民、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技能训练班。鼓励涉农职业院校送培训下乡,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建设创业孵化器,对自谋职业和具有创业意向的参训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护理、育婴、电商、快递等领域技能培训。结合全民终身学习要求,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老年教育,面向老年群体开展文化、艺术、传统工艺、智能设备等领域培训。
(三)丰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增强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培训吸引力。要会同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培训资源开发中心,面向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等开发一批重点培训项目,共同研究制订培训方案、培训标准、课程标准等,开发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鼓励职业院校通过社区学院、老年大学、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和群众家门口。
(四)提高师资队伍实践教学能力。落实好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涉税事宜。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培训的收入增加的绩效工资,可将学校相关业务收益的50%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纳入的数额不得超过绩效工资总量的10%。鼓励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业院校社会培训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本部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培训项目,共同帮助职业院校协调解决开展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院校要把开展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负责培训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设立职工培训基地的职业院校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有关培训任务。
(二)落实工作任务。各区、市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市教育局将把各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情况纳入到对职业院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市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结合各区市、各职业院校高地建设任务,定期向社会发布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做好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加大对培训有关政策、项目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劳动者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介绍职业院校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推动全市职业院校深入开展社会培训。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2日